“儿子,爸爸终于见到你了”申请人李某抱着儿子激动地说道。 随后,李某握着姜鑫法官的手说道:“谢谢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也谢谢兰考县人民法院、兰考县公安局,谢谢你们让我领回了儿子。
众所周知,涉及到“小孩”的执行案件是难中之难,稍有不慎可能会造成其他案件的发生。姜鑫法官作为一名老资格的执行人员,利用自己丰富的业务知识,再加上兄弟单位的配合,顺利的执结了此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李某以夫妻感情不和为由,先后两次向镇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镇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李某与被告魏某离婚,婚生小孩随李某生活。判决生效后,魏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姜鑫法官接手此案后,魏某已经联系不上了,她领着小孩不知去了哪里。但是姜法官和申请人都没有放弃。经过多方努力,得知了魏某及小孩的确切地址。姜鑫、侯志斌、李全成三人立刻驱车赶到了兰考县。经过和小孩所在学校的沟通,法官们顺利见到了小孩,小孩也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正在此时,魏某也赶到了学校,说什么也不让带走小孩。为了防止事态扩大,侯志斌联系了兰考县法院执行局和当地派出所,经过三方的努力,魏某同意让李某带走小孩,案件顺利执结。
镇平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小孩”的案件时,那是慎之又慎,这类案件不但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其他恶性案件的发生。姜法官就是利用自己丰富的经验,抓到了本案的平衡点,及执结了案件,又缓和了双方的关系,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杜明 王 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