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对一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老赖”张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
2013年7月起,张某以生意经营缺少资金为由多次向王某借款共计70.25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月息1%。后张某分别于2015年2月17日、2016年3月17日还款8万元。经双方结算核对后,张某欠王某本息共计838805元。经王某多次催要,张某迟迟未还,王某遂将张某诉之法院。
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截止2018年5月17日,被告张某欠原告王某借款本金65.25万元,利息19.75万元,之后的利息王某不再主张;被告张某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分18次偿还完毕,若任意一笔逾期或未足额偿还,原告王某有权对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申报财产令,督促张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张某无动于衷。2018年10月25日,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到法院,张某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新的执行和解协议:张某于2018年10月26日、11月15日、2019年5月31日、10月31日分4次偿还完毕。然而直至11月16日,张某仍分文未还。该院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及利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常皓说,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不少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耍起了小聪明,先是非常痛快地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却不断拖延。为依法打击这种变相逃避执行的行为,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将加大跟踪执行力度,一追到底,对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尽快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杜明 丁清凌 宋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