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基层法庭巡礼——内乡法院乍曲法庭:公正裁决解纷争
内乡县人民法院乍曲法庭位于内乡县城西16公里处的乍曲镇,辖乍曲、桃溪两镇,辖区总面积269平方公里,含25个行政村54450人,属浅山丘陵地区。该庭现有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3年来,该庭坚持以“恪尽职守、司法为民”为总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尽职尽责为民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深入一线化解矛盾,方便群众
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邻里关系、财产关系、家庭关系等小纠纷,这些案件虽不大,但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矛盾激化,甚至群体纠纷。乍曲法庭建立巡回审理办案制度,主动走出法庭,深入乡间村舍,就地调解,既方便群众诉讼,又能扩大案件社会效果。
2017年夏天,该庭受理了75岁的老人王某诉4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考虑到该案件矛盾已久,原、被告双方积怨很深,简单的宣判,不仅于事无补,而且还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为了让其子女主动积极的尽到赡养义务,法官多次走访街坊邻居了解情况,3次到老人家里与村委干部共同做子女的调解工作。考虑到王老汉腿脚不便,法庭决定将法庭搬到王老汉所在村部,当着街坊的面,现场开庭。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赡养和解协议。
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提升质效,案结事了
该庭针对大多数当事人在偏远的地方,交通条件较差,与基层组织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主动邀请当地的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当事人家中,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中的作用,这样不仅提升了案件质效,同时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2018年4月,该庭在审理原告孟某与被告黄某离婚案件时,因被告黄某一直不同意离婚,且其嗜酒成性,对家庭、子女不负责任,原告孟某已是第三次要求与被告黄某离婚。考虑该案的特殊性,开庭前法庭便邀请镇司法所所长、当事人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等到庭参加旁听,以便在进入法庭调解过程后直接参与该案件的调解。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通过乡、村干部一起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被告黄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无法取得原谅时,很快就与原告孟某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对该案的审理程序和处理结果都表示赞同。
司法廉明公正审判,赢得民心
3年来,该庭审结的300多案件中,判决上诉的案件无一例改判,无一例发回重审,无一起当事人上访,审结的案件合格率达100%,廉明的工作方式,公正的审判机制,赢得了当地百姓的一致好评。
2018年6月,该庭受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魏某和被告肖某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书》一份,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方式为被告方建造房屋,后因质量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导致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原告魏某将肖某诉至法院。因魏某是广西人,开庭前,他忧心忡忡地找到法官,称自己是外地人,害怕法庭地方保护主义不会公正审理此案。法官听后当即表示案件会依照法定程序,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裁决。最终,经开庭,原被告双方同意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对法庭的处理结果都很满意。“没想到一个基层小法庭的庭审程序也如此规范,审判结果如此公正,看来我之前的担心是多余的,为你们点赞!”结案后,魏某拉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杜明 郑娜 程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