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申请人李某等人高兴地从该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成员史新珍手中接过了执行干警帮他们追回的50万元转账支票。李某说,这笔工钱拖了两年,吓得我们这帮人改行的改行,不改行的也不敢接长期工程,得亏法院追的紧,不到一个月就把钱要回来了,今年可以安心过年了,我们几家人都感激不尽。
李某等7人4年前跟着包工头张某在一家工地做工,工程结束后,包工头共拖欠他们50余万元工资,李某等人诉至法院。审理中,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足额支付全部工程款,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约定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为支付李某等人的工资50万元。因该公司未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李某等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 执行干警获悉该公司在市住建委缴纳有一笔保证金,为了尽快让工人拿回他们血汗钱,遂到市住建委说明情况,要求协助扣划执行款,并按照住建委的要求督促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善相关手续。 在市住建委的大力支持下,这笔共计507400元的农民工工资很快被扣划至宛城区法院账户内。
12月12日上午,接到执行干警通知说让来领执行款的李某和闫某代表工友将一面写着“持正义秉公执法 为民工讨薪维权”的锦旗送到了承办该案的干警李进春手中,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杜明 周勤 李进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