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们工作真的是太敬业了,哎!我还钱,我还钱!”2018年12月13日晚上,被执行人贾某在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下,当场交付申请人货款12500元,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贾某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内乡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贾某于2018年10月28日前归还王某欠款12500元。调解书生效后,贾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王某向内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传唤,贾某拒不履行义务,甚至与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由于人、财、物无法寻觅,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困境。2018年12月12日,执行法官多方打听获悉到贾某的现居住地,当即决定前往贾某所在地,蹲守门口等待贾某回来。皇天不负有心人,果不其然,当晚9点多,执行法官看到鬼鬼祟祟的贾某从路口走过来,蹲守在家门口的执行法官立马起身将贾某拉住。执行法官对其批评教育,拿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告知贾某当“老赖”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还从情、理、法三个方面对贾某进行疏导点化。自知理亏的贾某终于意识到错误,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向王某一次性付清12500元欠款,案件得以执结。(杜明 程相鹏 张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