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至12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庞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罪名,以及与此相关联的杜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一案。
被告人庞某某等11名被告人涉黑案件,及杜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方城县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法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详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庞某某等20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多数被告人当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罪名和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共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赵晖 程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