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守护”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邓州市公安局陶营派出所加强巡逻力度和隐患排查。近日成功查获一起非法电捕鱼案件。
12月21日晚8时许,陶营派出所民警贾先带队在辖区干渠附近巡逻,隐约听到干渠水坑里异常的动静,巡逻队员迅速赶去查看,发现有人正在用电瓶打鱼。民警当即制止了这种非法行为,并将非法电鱼的三人连同电捕鱼设备带回派出所调查。经查,电鱼的李某、王某、高某系高集人,经民警教育三人均对自己电打鱼的行为表示悔过。
目前,案件已移交渔政部门处理。
法律解析:电捕鱼属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电捕鱼一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醒:电捕鱼是一种毁灭性的、极具危险性的捕鱼方法,不仅对渔业资源有着严重危害,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既破坏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同时也有可能殃及电捕鱼者自身安全。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珍惜生命,共同维护好渔业生态环境。(杜明 贾先等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