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铐都给我戴上了,看来是动真格了!我现在就配合你们回去腾退房屋。”被执行人刘某后悔地说道。官司输了本应积极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但家住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的刘某输了官司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2005年1月18日,刘某租赁张某土地3亩,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每亩租金及租赁期限。合同到期后,张某要求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刘某以种种理由拒绝搬离。张某遂将刘某诉至内乡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在规定时间内返还张某土地使用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肯履行,张某申请法院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内乡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限期腾房公告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
12月25日,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得知刘某今天在家,便再次找到刘某,要求其腾退房屋,但刘某对执行法官的话不理不睬,执行法官见状将其带回法院。刘某被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一边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边向其耐心释法,告诉刘某仍拒不履行可能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到被戴上手铐的那一瞬间,刘某才知道法院动真格,主动要求回家腾退房屋。
最终,刘某在法律的震慑下,主动腾退房屋,该案当场执结。(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