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大寒,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冒着漫漫大雾协助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联手执结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闫某因运输合同纠纷被通城法院判决偿还原告款项六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闫某拒不履行,原告申请通城法院强制执行。闫某以为家住社旗、与通城相隔甚远而心存侥幸,对通城法院执行置若罔闻。
为了执结该案,通城法院联系社旗法院请求给予协助。为了确保行动万无一失,社旗法院组织干警先行对闫某的“底细”予以全面摸排。通城法院执行干警抵达后,社旗法院迅速组织力量,派遣6名干警带领通城法院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对闫某家及其所开的商店进行合围,将在家的闫某带上警车。
闫某被带回社旗法院执行局后,才明白本地法院也参与了本次行动,深被震慑。两地法院干警又趁热打铁,向闫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闫某彻底打消赖账不还的幻想,遂吩咐家人赶紧筹钱,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杜明 王新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