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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延洲同志被评为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

成延洲同志被评为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
2019-01-22 22:21:58 来源:中华网河南

成延洲同志被评为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

2018年1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大学习大调研活动’总结交流会暨河南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年会”,内乡县人民法院院长成延洲应邀出席,并和其他24名同志一起被颁发“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誉证书。这是河南高院第一次在全省法院系统选评审判业务专家。

“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是省法院为深入贯彻中央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精神,落实《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5-2019年全国法院教育培训规划》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高层次审判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经认真严格的层层评选而产生的。通过荣誉授予鼓励这些同志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忠诚职责使命,保持清廉本色,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当好新时代全省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排头兵。同时,省法院号召,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全省审判业务专家为榜样,勤于学习,勇于进取,乐于奉献,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成延洲,男,汉族,中共党员,高级法官,河南省桐柏县人。原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吉林大学法学(民商法)硕士。

成延洲同志被评为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

成延洲(右三)应邀出席会议

成延洲同志1990年7月毕业于原中南政法学院,同年9月就职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经济庭、研究室、执行局和审监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审监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6年3月初调任内乡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参加工作以来承办有民事、商事、执行及刑事(含减刑)案件近1700起,无一被发还改判。

其担任南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时就非常注重执行理论的研究与探索,一些主张受到了理论界的高度关注与认同,其中,《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问题研究》对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的类型、程序及实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研究,后被《法学家》和《人民司法》全文刋载,用于指导全国法院的执行实践。尤其是在担任审监庭长期间,工作重点突出,一直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强化合议庭职责,使审监庭的审判质效一直保持在全院先进位次,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他采取多种方式强化案件调解,全庭民商事再审案件的调撤率达到26%以上,切实做到了案结事了,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地方社会的大局稳定。另外,他努力推进减刑假释工作的改革创新,在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程序规范、邀请被害人家属参与庭审、网络庭审直播、到监狱巡回审判等方面开创了多个河南法院第一。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比例达到50%以上,公开开庭比率超过60%,真正实现了从审查到审判的跨越,大大地增强了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司法民主、司法公开以及公平公正。

自2016年3月初到内乡法院工作以来,他恪尽职守,锐意进取,秉公执法,清正廉洁,革故鼎新,在他的带领下,内乡法院的审判执行质效、廉政建设、党建及信访等工作连年处于全市前列,2018年上半年的整体工作和执行工作均居南阳市13个基层法院第一,其中,执行工作一直处在全省基层法院前五名。

成延洲同志被评为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

成延洲(右二)被颁发“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荣誉证书

在繁重的审判执行和行政管理工作中他始终坚持不懈地努力提升自身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实践能力,特别注重司法理论研究,曾五次担任课题组组长在《人民法院报》“调研精萃”栏目发表调研报告,荣获过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一次,全省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次,多次荣获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先进个人”,曾荣获南阳市人民政府社科类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两次、三等奖两次。还先后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律适用》、《兰州大学学报》、《上海法学研究》、《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及报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有效地指导了审委会改革、刑事庭审、短刑犯减刑、民事执行、公司收购兼并、破产重组等相关司法实践工作。他还十分注重通过典型案件来规范裁判尺度,撰写了多篇典型案例,其中有四篇发表在《人民法院案例选》上,用于指导全国同类案件的审理与裁判。另外,他对司法改革的相关问题也有较深的思索与研究,2017年12月受北京大学的邀请,在该校第四十三期“博雅公法论坛”上为300余名硕、博研究生及部分老师做了题为《后“司改”时代应该做些什么?》的专题演讲,在北大及全国引起广泛好评,是迄今为止走入北大讲坛的第一位基层法院院长。(杜明 程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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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