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法官,你们辛苦了!真是非常感谢你们!”1月24日上午,拿着钥匙的申请人姚大姐感激地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姚大姐与丈夫张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已经成人,但二人因琐事经常生气,姚大姐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将二人财产分割清楚,其中一套位于唐河县的房产判给了姚大姐。因为这处房产引发矛盾,姚大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该房产是在被执行人张某家的老宅子上修建的,与张某的哥哥共用楼梯,法院判决后,张某的哥嫂及弟弟拒不让已离婚的弟媳占有房产,导致姚大姐虽然拥有该房产的产权,但却无法进入。鉴于姚大姐还要在此居住,执行干警多次去做张某的工作,张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但其哥嫂与弟弟依然不同意姚某进入该房产。
1月23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唐河县的老家,准备将被执行房产的钥匙交给申请人姚大姐。在执行干警强制打开公用楼梯间的门锁时,张某的二哥二嫂与弟弟侄儿跳出来阻拦,以“这是我老张家的祖宅,姓姚的是外人,她就是不能进”为由阻拦交房,执行干警耐心说理释法,但张某的哥嫂等人依然阻拦并手机录像说法院强闯民宅。随后张某的哥哥要强行锁上大门,被干警制止后依然大吵大闹,执行干警看张某的哥嫂不听劝阻,越来越过分,当机立断将张某的哥嫂与弟弟强制带离现场。当天上午被执行房产顺利交付给了申请人。
张某哥嫂与弟弟三人被强制带回法院后,执行干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三人改正态度认错并当场写下悔过书,表示今后不再阻拦法院执行,也不会再管弟弟家的家务事。案件圆满执结。(杜明 周勤 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