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举报,将一名躲避执行的“老赖”司法拘留15天。
2018年5月,被执行人谢某从原告马某手中购买了价值16000元的漫天宝西瓜,在当场给付3000元货款后,剩余的13000元却迟迟未支付。期间,马某多次向谢某追讨,但谢某以各种理由搪塞,甚至以西瓜不甜卖不出去的荒唐理由拒绝给付。马某遂将谢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的西瓜款项。法院审理后支持了马某的诉求,要求谢某立即支付拖欠的西瓜款项。但是判决生效后,谢某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反而跑的不见踪影。不得已,马某申请该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谢某并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2019年2月28日,经过多方查找, 申请执行人得知谢某在内乡县某乡镇其亲戚家躲避,申请执行人于2月28日晚将这个消息反馈给内乡法院的执行干警。根据反馈的信息,3月1日清晨,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内乡县某乡镇,在蹲守了近一个小时后,在其亲戚家路口等到了谢某。经请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时就对谢某进行拘留15日的决定。(杜明 张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