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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无效” 拘留被执行人后速还款

内乡法院:法官耐心释法“无效” 拘留被执行人后速还款
2019-03-18 08:32:51 来源:中华网河南

3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孙某康当场履行30000元执行款。

据了解,2016年4月25日,被告孙某康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周某借款3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借条中约定借款一年后偿还本金及利息。因原告自己需要资金周转多次向被告催收借款,被告至今未归还原告借款。后原告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孙某康应当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周某借款人民币30000元。判决生效后,孙某康仍不归还,并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及时实现,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孙某康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孙某康拒不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经多次查找,也未发现孙某康踪迹。执行法官拨打孙某康电话时,孙某康也承诺一定会尽快把钱还上,但均未现身,还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之后再拨打便无人接听。之后经过实地走访,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孙某康的实际住所地。

3月15日,执行法官依法将孙某康强制拘传至法院。通过以案释法、耐心劝解后,被执行人孙某康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甚至表示自己已经“穷的连锅盖都揭不开了”。鉴于此,执行法官决定对其依法采取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措施。在宣读完拘留决定书后,孙某康立即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借款。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孙某康当场让其家人送来未还的款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杜明 程相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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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