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公安局西关派出所在办理张某某被诈骗案的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张某某是浏览了本地的某网站,看到上面的虚假招聘信息后联系对方才被诈骗的,遂将线索上报至邓州市公安局网警大队。接报后,网警大队立即派出民警询问被害人相关情况,并同时约谈该网络公司的负责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经查,由于该网站未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虚假诈骗广告信息进行审核,且未按要求建立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相关管理制度,网站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未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导致张某某被诈骗。
随后,民警对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民警提示:“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对于网络运营者,要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加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邓州网警将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违法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杜明 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