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内乡县政府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议,内乡公安局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2018年度‘放管服’改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党委高度重视,为此专门成立了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崔宏伟任组长的政务服务“一次办妥”领导小组,由户政科、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警大队、禁毒大队、治安大队、矿管大队、消防大队、拘留所、看守所等11个单位分工负责,扎实推进各项公安“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审批服务更加规范。大力开展“五减一优”,努力实现“四办”,完成了公安机关政务服务事项清理精简,77项业务让群众“只跑一次腿”、19项业务实现“零跑腿”、30项业务可在各乡镇派出所就近办理。对每一个审批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工作规程和服务指南,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便民服务更加优质。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并同步在微信、微博、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等线上服务渠道公开,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切实做好一次告知。通过简化业务办理程序,为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实现“一次办”、“就近办”,让群众少跑腿。三是窗口服务更加高效。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安专区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一窗”分类受理;在车架管窗口推出“一窗办”、“刷脸办”、“延伸办”等业务服务举措,方便群众就近办、一次办。同时设立自助交款机、自助选号机、自助叫号机等自助设备,把部分简单的公安业务分流到自助终端。采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第三方支付,推进公民个人事项缴费快捷支付模式,切实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
全县公安机关要以此次表彰为动力,进一步固化经验,持续发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杜明 曾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