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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法院:快审快判促结案 群众锦旗表谢意

唐河法院:快审快判促结案 群众锦旗表谢意
2019-04-17 10:12:28 来源:中华网河南

唐河法院:快审快判促结案 群众锦旗表谢意

4月16日上午,唐河县人民法院南大门口,一位老大爷双手拿着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激动地说:“我是来感谢孟晓法官的,要不是孟法官把俺们的案件放在心上,加班加点,俺们一家三口的交通事故赔偿款还不知道时候才能拿到手。”

2018年5月1日傍晚,被告翟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沪陕高速信南段行驶时,与前方由原告曲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原告曲某及车上乘坐人曲某父母受伤。 事故发生后,原告曲某一家三口分别在南阳市中心医院、唐河县人民医院入住治疗,共花费各项费用数万元,其中曲某母亲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被告翟某前期垫付给原告曲书文医疗费3000元后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018年5月14日,南阳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翟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曲某无责任。

本案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此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故本案原告等人损失应由涉案保险公司承担。

唐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曲某一家三口各项损失共计299171.66元,原告曲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被告翟某垫付的医疗费3000元。

曲某一家并不富裕,此次交通事故不仅给一家三口造成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创伤,前期垫付的数万元医疗费也给这个普通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主审法官孟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优先对这起案件的案卷进行审查;在案件审理期间多次调查取证,了解案件事实,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敦促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事宜,最终原告一家在判决生效后及时拿到全部赔偿款。至此,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杜明 管银森)

标签: 唐河 法院 快审快判

(责任编辑:王怡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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