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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迷信不可取 “神婆”“弟子”终获刑

封建迷信不可取 “神婆”“弟子”终获刑
2019-04-17 18:15:29 来源:中华网河南

假冒“神婆”替人“破财消灾”骗取钱财,同时利用“神的旨意”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这些场景在农村地区依然可见。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恶案件,以彭某某为首的7名被告人利用封建迷信思想控制他人,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这些“神婆”“弟子”能替他人“破财消灾”,却没算到自己有如此下场,受到了法律严厉的制裁。

1995年以来,某村村民曲某某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能给他人看中邪、消灾病的被告人彭某某。被告彭某某在自己家中供奉“姥”“观音”等,谎称是“姥”的弟子,能给他人消灾解难。彭某某一番“能言善道”使得曲某某相信其所说的一切均是“姥”的旨意。后又介绍其与吕某某等六名被告人及其他自家亲戚等人信奉彭某某。2015年12月,彭某某丈夫郑某某因病去世,彭某某封其丈夫为“东圣帝君”,要求信徒每个月初一、十五、逢三、六、九等日子定期到家中朝拜。彭某某利用封建迷信控制他人思想,对“弟子”形成心理强制,向“弟子”索要钱财。多次指示张某某、吕某某、王某全、王某友、张某某、马某某等人随意殴打、辱骂、诬陷他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逐步形成了以彭某某为纠结者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自形成以来,敲诈勒索他人共计31万余元,多次对被害人进行殴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案发后,5名被告人陆续落网,有2名被告人投案自首。公诉机关唐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唐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犯彭某某对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的罪行供认不讳,另六被告对寻衅滋事罪供认不讳。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彭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本案对其他参与犯罪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将进入关键阶段。唐河县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参与者,要当好办理黑恶案件的裁判者,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者,扫黑除恶政策的宣传者,涉黑涉恶势力的绝缘者。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理,确保案件质量。(杜明 吴源源 )

标签: 封建 迷信 神婆 获刑

(责任编辑:王怡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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