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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宛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2019-04-18 16:17:24 来源:中华网河南

宛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4月17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被告人李某等 四人涉嫌犯非法拘禁等罪一案,宛城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 30余名公安干警到庭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谢某某、何某某、徐某某为追要高利贷,将被害人张某某等人拘禁在李某的出租房内;威胁、殴打、曾某某、宋某某、王某某等被害人;致被害人曾某某轻伤,到被害人胡某某家门口贴大字报、扔花圈;被告人徐某某参与殴打他人,致受害人左侧挠骨轻伤一级、左手第5指骨近节轻伤二级。

宛城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谢某某、何某某、徐某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分被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李某等分工明确,以相对固定人员多次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符合恶势力犯罪特征。

该案将择日宣判。(杜明 周勤 栗新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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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