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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城区法院:法外温情 暖了申请人的心

南阳宛城区法院:法外温情 暖了申请人的心
2019-04-26 11:24:12 来源:中华网河南

“谢谢你了杨法官!要不是你送我,拿着这么多现金我都不敢出门,实在是太感谢了,到这儿(银行)我就不怕了。”4月24日下午,申请人李某站在银行门前,高兴地向陪她来的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杨洋道谢。

申请人李某此前被刘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撞伤,造成十级伤残。因刘某是于某雇佣的司机,李某将作为雇主的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于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为督促于某履行义务,依法冻结了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在各种执行措施的威慑下,4月17日,于某与申请人李某达成和解协议,于某承诺在5日内 一次性支付李某11万元,李某申请终结执行,若于某不能按时足额支付该款,李某即可申请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4月24日上午,于某将11万元现金交到法院,执行干警当即通知李某前来领取。

办完各项手续后,李某对执行干警表达了自己的担心:这么多现金需要存到银行,自己一个人带着(钱)出去害怕不安全。执行干警杨洋看她实在是担心,主动提出陪她到银行去存钱。李某非常高兴,说跟着法官她心里就有底气,不害怕了。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周勤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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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