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申请人邹某从西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手中接过十五万元执行案款,这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成功执结。
据了解,2018年3月,工人邹某在公司主通道行走时被本公司的电叉车撞到致伤,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邹某为九级伤残。但是邹某和公司在工伤保险待遇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邹某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就赔偿事项未能达成一致,经劳动仲裁后,该公司需支付邹某各项费用十六万余元。但该公司没有主动履行,邹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手该案后迅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材料,并通过网络查控得知该公司有履行的能力但是却没有及时履行。执行干警找到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谈话,明确告知了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影响企业声誉,希望该公司能够主动承担企业责任,尽早尽快支付其应承担的费用。经过双方协商后,该公司支付了十五万元现金,剩余尾款邹某主动放弃。从案件立案到执行完毕用时仅三天,西峡法院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和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做法得到了当事人赞同和社会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杜明 王萨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