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相邻权侵权纠纷案中,以促进当事人邻里和睦,避免邻居间矛盾升级为出发点,协调镇平县公安局晁陂镇派出所、晁陂镇农房所、某村委会实施全程调解,使原、被告在开庭前达成和解,原告撤回了诉讼,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1990年,王甲从镇平县晁陂镇某村民委员会购买一处位于本村的房产,居住至今。1992年王甲取得了宅基地使用证。2019年3月份,王甲在政府规划的宅基地范围内垒院墙,王乙、王丙、王丁三人以垒院墙占其祖地为由,并邀请王某甲、王某乙二人进行阻拦。镇平县公安局晁陂镇派出所、晁陂镇农房所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矛盾暂时平息。
王甲以相邻权纠纷为由将王乙等五人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晁陂法庭,刘香勇法官在接手此案后,认真对案件进行了梳理,考虑到原、被告对立情绪较大,如果轻易下判,可能会造成以后执行困难,甚至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为了促成双方能够达成和解,刘法官带领书记员深入实地,邀请原、被告共同在场,对争议土地进行勘验,释法说理,试图解开当事人多年的心结,结果是无功而返。刘法官没有放弃,邀请派出所、房管所、村委会的同志一起参与调解,在多方的共同参与下,原、被告终于在开庭前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王甲将房屋出售给王乙,王乙支付相应价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王甲撤回了诉讼,案结事了。
随后,承办法官刘香勇就此案对当地群众进行现场普法,大家要明白邻居之间相处是一辈子的事,双方应为今后的长远利益考虑,村民在行使自身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引导大家要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杜明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