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内乡县一公司建设工地发生一起“爬塔吊”极端方式讨薪事件,内乡县局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对过激行为讨薪、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人进行了依法处置。
2019年5月15日17时许,王店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辖区一公司建设工地上,一名男子爬在塔吊高处扬言自杀。接报后,王店派出所所长杨文良带领当天值班民警、辅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经了解,行为人王某系河南省辉县人,在该工地打工两个月,始终没拿到工资,王某扬言当天如果拿不到工资就从塔吊上跳下来。民警经过对当事人王某2个多小时的劝解,成功将当事人从塔吊上解救下来,后经民警协调,工地相关方面支付了王某的工资。
根据调查,讨薪事件行为人王某已经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王某进行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目前,处罚已执行完毕,王某也辞工回家。
警方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在反映各种诉求和问题时,要遵循合法途径,讨薪要通过正当、合理、合法方式维权,不可采取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扰乱社会秩序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提醒用工单位,恶意欠薪情节严重将会触犯国家法律,农民工挣钱不易,请保障其合法权益,切勿拖欠农民工工资。(杜明 曾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