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化解社会纠纷,社会管理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贯彻落实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
创新调解方法。在提高干警调解技能上狠下功夫,先后探索出特定关系人调解法、梯次调解法、多元联合调解法、排除不当干扰调解法等10多种调解方法,取得了较好的调解效果。
倡导利益平衡理念,切实做到公正司法。该院提出了“平等保护、利益平衡”理念,要求划分责任时不能一边砍,要尽可能按二八或三七划分责任,平衡当事人的利益。这样当事人就不会认为承办法官在陷害或偏袒一方当事人,减少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误解,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创新送达方法,提高审判效率。在实践中意识到,一个案件分到承办人手中后,要么原告认为办案是法院的事而不理不睬,出门办事或打工,要么被告躲着不见,当事人难找成为诉讼效率不高的重要原因。为此,该院创新使用连续性审判方式,即在第一次接触到当事人时,要求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及联系方法,并给当事人连续发两个传票,一个是庭前调解传票,一个是开庭传票;开庭之后,再次给当事人送达传票,通知其在规定时间领取判决或再次调解,有效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深入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转变干警工作作风。认真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巡回审判,对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几类案件,认真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村组干部,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
严管厚爱,提高凝聚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敢抓敢管,认真抓好督促落实。坚持每周二下午的例会制度,要求每位同志汇报一周来的工作开展情况,交流经验和不足。对完不成上周目标任务的同志,要求说明理由并作出说明。加强人文关怀,与干警进行经常性的谈心,及时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对干警工作和生活困难,热心帮助解决。(杜明 宋豫 陈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