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5日,邓州市公安局张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例行巡逻时发现一辆装满烟花爆竹的货车,遂将其拦下进行安全检查,经清点车上共装有42件烟花爆竹,数量较多。经询问车主路某,其称烟花爆竹在张村镇某专卖店购买,因其直系亲属去世,所以才买了这么多,但是在购买过程中,路某并未向店主出示身份证件,也未进行实名登记。民警经与该村村委干部联系确认其所说属实,随后民警将路某放行。
张村派出所根据掌握情况,立即对辖区烟花爆竹店展开排查,发现林某所开的烟花爆竹专卖店在销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落实大宗销售实名登记制度,未如实登记购买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林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并未重视大宗销售实名制登记制度,表示以后一定严格落实。随后,民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林某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杜明 时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