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一直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法院,在耐心释法无效后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2013年,资金周转困难的赵某找到李某,向其借款5万元,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还款期限到后,李某找到赵某,要求其偿还欠款,赵某却告知李某最近手上没那么多钱,愿意先支付李某1万元,其余欠款一个月内偿还。一个月过去后,赵某不仅未按照事先约定偿还欠款,还一直拒接李某电话,李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李某欠款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赵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找到赵某,要求其主动还款,但赵某以回家筹钱为由和执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执行法官对其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并多次前去赵某户籍所在地了解情况,但均一无所获。
6月3日,晚上22时许,已经休息的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得知一直“躲猫猫”的赵某现身家中,执行法官考虑到赵某线索难寻,当即联系法警,驱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
在赵某家中,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法明理,督促他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听后仍态度强硬,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法官见状依法将赵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再次告知赵某如若不主动还款,将会被司法拘留,但赵某丝毫没有悔意,绝口不提还款之事,执行法官见状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