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4日上午,桐柏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某居民小区,对该小区物业公司下发了一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于7日内将存在的相关隐患整改完毕。这是城郊派出所在开展“走村(社区)入户进店访企(校园)”专项行动以来开具的第一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也是城郊派出所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以“摸实情、澄底子、查风险、找隐患、查问题、找短板、解民忧、护民安”为目标,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带头跨出的第一步。
2019年6月13日上午,参与“走村(社区)入户进店访企(校园)”专项行动的桐柏县公安局机关民警周瑜赶到城郊派出所,向该所领导反馈:在走访城郊某居民小区时,收集到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混乱、致使小区内多次发生盗窃案件,以及该小区存在有住户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和小区地下停车场积水严重可能发生溺水事件等隐患情况。
接到反馈,城郊派出所所长尚磊高度重视,立即与县消防大队和县局治安大队相关领导联系,厘清责任和权力,并安排社区民警赶到该小区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在摸清情况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小区物业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月14日上午,城郊派出所社区民警和值班民警一同赶到该小区物业公司,对其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员接到通知书后,表示将立即着手整改,争取在7日内全部整改完毕,并进一步强化小区治安、消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小区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杜明 肖书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