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不容忽视,每个人在开车之前都是需要经历考核的。但是有些人却在没有驾驶证的前提下还酒后开车上路,这种行为实在是太危险了。就像下面这位,大家一起来看看。
2019年7月4日,桐柏公安交警城区中队民警在S206省道申铺路段,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14时17分许,一辆豫R58XXX号小型汽车驶入执勤点,民警将此车拦下后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呼出的气体致使酒精排查仪报警,遂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28mg/100ml,该驾驶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中,驾驶人承认中午喝了一瓶啤酒。
当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该驾驶人表示未随车携带,便报出驾驶证号码、名字及住址。民警通过移动警务终端PDA查询,发现自称仵某甲的驾驶证信息正常,PDA显示的照片和眼前这位驾驶人长得也很像,可奇怪的是,驾驶人的神情看上去很不安……
民警将该驾驶人带至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询,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这位自称仵某甲的驾驶人,实际真名是仵某乙,他与真正的仵某甲是亲兄弟,他是弟弟,仵某甲是哥哥,两个人长得非常相似。经民警仔细比对,虽然系统里的两张照片非常相似,但是细心的民警仍然辨别出了二人头发、胖瘦均存在细微差别。在铁的证据面前,仵某甲交待了实情。原来,仵某乙与仵某甲是亲兄弟,长的很像,仵某乙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担心开车时被交警查到,就报用兄弟仵某甲的驾驶证信息。
最终,该仵某乙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仵某乙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根据该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桐柏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无证驾驶、酒后驾车……,是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害人又害己。可以说无论犯上哪一种,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桐柏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一定要取得驾驶证等相关合法驾驶机动车辆资格后开车上路,同时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格言,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杜明 肖书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