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内乡县公安局开展“走村入户、进店访企”专项行动以来,城关派出所北城警务室全体参战民警积极组织、在警务室临时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走访措施,取得一定成效。
2019年7月6日上午,民警许跃强、辅警吕彦伟在辖区居民楼进行走访工作。当走访民警敲开3楼302号房间住户房门时,细心的民警观察到开门的薄姓男子神色慌张、言语不搭,进门发现房间内放置有办公桌及电脑若干,桌子上到处散落着办理保险业务需用的信封。经询问该人员自称他们是租赁房东申某的房屋进行办理保险代办业务的公司,警惕的走访民警立即要求对其证照进行检查时,其支支吾吾拿不出来,后来坦言其没有营业证件。
随后,走访民警积极与警务室民警曹晓燕联系,对房屋承租人薄某及房主进行口头传唤,经询问申某在租赁房屋给薄某是未要求其提供任何身份信息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出租屋房主申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针对薄某无证经营问题,已上报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这也是开展“走村入户、进店访企”专项行动以来该所办理的第一例对在房屋出租中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房东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例。(杜明 曾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