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china.com

河南
当前位置:南阳 > 法治 > 正文

宛城区法院:强制腾房留出路 耐心协调解民忧

宛城区法院:强制腾房留出路 耐心协调解民忧
2019-07-17 18:13:02 来源:中华网河南

“老太太,你放心,我现在就通知他(案外人董某),让他把出路给你留出来!”7月17日上午,外出执行的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于林立接到了被执行人尚某的电话后,耐心的安抚尚某的情绪,并立即联系董某让他尽快动工。

2014年12月份,被执行人李某和母亲尚某以母亲尚某的私人房产作抵押,并由于某提供担保,向申请人余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了《私人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协议》。借款逾期未还,余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因李某拒不履行协议,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李某避而不见,为了保护申请人权益,法院依法对涉案抵押房产进行了续封,冻结了被执行人尚某和于某名下银行账户。在续封期间,被执行人李某依然不履行偿还义务,法院依法对抵押房产进行了评估、拍卖,买受人董某竟得后,依法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由于被执行人尚某不配合执行,不愿从涉案房产搬出,导致买受人迟迟无法实际拥有该房产。

7月16日上午9时许,执行干警赶赴该案涉案房产所在地方城县,在公证人员的全程见证下,依法开始强制腾房。当晚8点多,被执行人尚某来到腾房现场阻拦,被执行干警耐心说服后,又提出了要求,称涉案房产腾退后,被腾房屋后方被执行人私盖的小楼没有了出路。

在执行干警的协调下,买受人董某表示愿意在自己的房产面积之内给被执行人留出来满足其使用的通道,作为尚某房屋的出路使用。随后,腾房行动顺利完成,涉案房产交付买受人。

第二天一大早,尚某就打通了执行干警于林立的电话,要求干警催促买受人把承诺的出路留出来,于林立耐心安抚尚某情绪后,当即联系了买受人董某,董某保证今天之内就在两栋房屋之间砌起一道墙,把承诺的出路留给尚某。(杜明 周勤 高厦)

标签: 宛城区 法院 强制腾房

(责任编辑: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