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干警和公证处人员核对清点财物
大暑时节,骄阳似火。7月23日上午,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城繁华地段的一处门面房进行强制腾房,引来大量群众围观。执行干警在腾房现场拉起警戒线,聘请了开锁工人在公证处的见证下打开房门,对房间物品进行清点、记录,由搬家公司将房间内物品清理封存。过往群众了解了案情后,对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纷纷点赞,并表示对于这样不守诚信的被执行人,一定要严惩不贷。
图为汗水湿透执行干警后背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2月3日,申请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郝某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位于唐河县某处三间门面及院落出售给申请人,三间门面房总价款为300万元。2018年3月1日,被执行人李某、郝某某在购房款交易明细上签名,确认八笔付款共计300万元后,向申请人吴某某出具收到购房款300万元的收条。随后,唐河县房屋价格上涨,被执行人二人坐地起价,想让申请人吴某某再多付房款,被执行人二人一直拒绝交付房屋。双方诉至法院后,经唐河县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判定:被告李某、郝某某与原告吴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为有效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判决被告李某、郝某某二人将房屋腾退给吴某。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吴某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限期履行完毕,经多次通知,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法于2019年5月31日面向社会发布了该房屋的腾退公告,但二被执行人多次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对此事置若罔闻,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唐河县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腾退。
图为围观群众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力度点赞
由于本案涉及房产财物较多,整个腾房活动从早晨九点半开始,进行到下午六点结束,唐河县法院二十余名执行干警顶着骄阳烈日,汗水湿透衣背。本次腾房行动邀请了人大代表及多家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见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平南阳”直播平台对执行过程程进行了直播。(杜明 吴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