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不断完善相应机制,及时将社会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并将审判实践中发现的好的社会管理经验和做法介绍给社会管理部门,促进了整个社会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该院建立法院与社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社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构建法院与社会管理部门的良性互动关系,促进建议机关与被建议机关的相互理解、相互信任,为司法建议的落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通过座谈会、联席会等形式,共同探讨社会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借助社会管理部门的内部监督机制。利用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人大的监督等监督机制来促使行政机关重视法院的司法建议。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在向相关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的同时,向同级人大或人民政府报送司法建议;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向有权追究责任的检察机关、纪检部门、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发送司法建议,让有权机关监督落实。
法院内部建立专职联络员制度和跟踪回访机制。在行政庭设立专职联络员,使被建议机关在需要时能及时与法院沟通,相互交换意见,为司法建议的落实提供便利;及时就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社会管理的完善和优化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督促被建议机关落实相关建议,完善社会管理。
今年以来,新野法院共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8份,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社会群众反映良好,促进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杜明 宋豫 刘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