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法官,我是刘某妻子,我和刘某已经认识到错误了,赔偿款我全部都拿来了,现在就履行法律义务,你看能不能提前把他放出来。”8月1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被执行人刘某妻子诚恳地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7年6月,家住该县王店镇的刘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赔周某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迟迟不肯履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周某申请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在接到法律文书后,刘某不但未向法院报告财产,还采取了更换手机号码的方式来规避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得知刘某现居住在亲戚家,每天早上都会帮亲戚送货。在了解这一线索后,执行法官决定蹲守在刘某的必经之路,等待其“现身”。
13日早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漫长等待,刘某终于露头了,执行法官迅速上前将刘某带上警车。刘某被带回法院后,态度蛮横认为自己就是不还钱法院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并告知他,如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听到这里刘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在被送往拘留所的途中急忙联系妻子来法院履行义务,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