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警察叔叔送我回家”!当邓州市公安局前进派出所的民警深夜护送7岁儿童邓某某回到家时,孩子用稚嫩的话语表达了自己真诚的谢意。
8月12日晚21时10分许,前进派出所民警吕品带领协警鞠海新、张万序例行巡逻至三贤路南段小公园警亭旁边时,发现一名7岁左右的小孩在路边啼哭,民警吕品立即上前对孩子进行安抚。经耐心询问,得知孩子名叫邓某某,今年7岁了,晚饭后随家人出来玩时与父母走散,因离家太远而记不得回去的路了,孩子只知道自己家在三孔桥附近居住,并不记得家庭的祥细地址和父母的手机号码。
为了尽快让孩子回到家人身边,民警吕品决定带孩子到三孔桥一带帮助其找家。通过民警大量的走访询问和孩子的记忆,终于在深夜23时左右将孩子安全送交其家人手中。孩子和家人对民警的热心帮助再三表示感谢。(杜明 王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