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为提高案件质量,从“精”处着眼,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过错和瑕疵案件的发生。
坚持一月一评查。每月对各业务庭上月的案件进行评查,坚持一卷一评、一卷一表,从流程时限、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庭审程序、文书制作、文书送达、装卷归档等方面严格按照评查计分标准进行评查、计分。近年来,该院所有案件全部参与评查,参评率达到100%。建立三级评查制度。要求业务庭在每月报送结案案卷前,承办法官和各业务庭负责人分别对当月所结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交卷后,评查小组对当月所有卷宗进行评查;评查后,院领导再抽查5-10本卷宗进行复查。细化评查通报。在该院每月发出的评查通报中,列出了每个案件的案号、承办庭、承办人、评查人员、存在的问题、得分和质量档次,通过评查通报可以一目了然知道每个案件的质量情况,起到了警示和引以为戒作用。
评查结果计入个人绩效档案。每月将所有案件的评查结果录入到案件管理评查系统中,进入该系统可查看到全院每个案件的评查情况,也可以将某位承办法官一段时间内的案件质量进行汇总,算出其所结案件的平均得分,计入法官绩效考核档案。
该院精细、认真的评查工作方法,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表彰,曾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两评查”工作先进单位;案件质量也不断提高,今年以来,该院案件息诉率为91.8%,居全市法院前列。(杜明 宋豫 王瑞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