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申请执行人齐某接过执行款,激动地说道:“没想到这么快案件就执行完毕了,孙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你办案效率真高,为你点赞!”
齐某与李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内乡法院主审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李某在2019年6月30日前,赔偿原告齐某各项损失五万余元。因李某迟迟不肯履行赔偿义务,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孙晓峰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对其耐心释法,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迫于法律震慑,李某很快便将执行款送到法院。
执行法官也在第一时间通知申请执行人来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杜明 屈熙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