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9日8时许,社旗县赊店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三里庄有人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赊店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后对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其中一起是赊店镇三里庄村民李某某,因其亲属吴某结婚,在吴某家门口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1件,另一起是王某为庆祝其三里庄经营的理疗馆开业,未经批准燃放烟花爆竹一件,先后被赊店派出所副所长张鹏、民警杨超查处。民警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文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李某及王某分别进行了罚款200元的经济处罚。
民警温馨提示:庆典活动中请勿燃放烟花爆竹。(杜明 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