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以来,新野县公安局反恐大队在县反恐办、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反恐防恐职能作用,压责任、明职责、防风险、清隐患,日前,新野县公安局反恐大队联合汉华派出所、上港派出所在开展反恐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中,针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整治依法处理两起拒不整改案件,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9月24日至25日,根据“走村(社区)入户进店访企(学校)”专项行动前期走访登记情况,反恐大队大队长程北斗、民警王陆陆等人再次对重点隐患单位进行回访检查。在汉华派出所副所长樊林、李云及上港派出所副所长张旭、田强信等民警配合下在对汉华街道、上港乡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反恐暗访检查时,检查发现汉华街道二棉路、上港乡岗南村各有一处烟花爆竹销售门市存在未实名登记大宗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存在严重涉恐安全隐患。调查期间,反恐大队民警发现因前期辖区派出所已对被发现问题的门市进行过多次检查,且下达过整改意见通知书,但在暗访检查时反恐大队民警发现两个门市的负责人仍然拒不整改,仍然违规经营。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两处门市的负责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两起案件的办理,既有效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提高了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又对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市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杜明 王晶 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