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八点半,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西峡县人民法院和淅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通力配合下,对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
该案为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审理判令某房产公司限期将位于西峡县某商务楼内的房屋交付给李某。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其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贾某某以被执行人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强行入住生效判决指定交付的其中一套房屋,巴某某强占了一层部分房屋。经过执行人员多次说理释法,案外人贾某、巴某均拒绝搬离,因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予以强制腾房。
由于该案标的物位于西峡县,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安排,从西峡县法院和淅川县法院抽调执行干警参与协助执行。
当执行人员赶到被执行房屋所在地,执行人员向贾某及其家属出示了执行文书并告知此次执行目的,遭到贾某家属的抗拒,她不但丝毫不听法院执行人员的告知和释法,还以贾某有病行动不便要挟阻挠执行人员。经过多次耐心劝说无效,最终将贾某家属强制带离执行现场。
在执行过程中,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工作,案外人巴某表示愿意配合执行,考虑到巴某某与申请人因出路问题今后可能仍存在纠纷,执行法官经过深思熟虑提出两个合理化建议,巴某与李某均表示十分满意。
在三地法院共同努力下,执行人员逐一清点物品腾空房屋,成功将房产腾交给申请人,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此次强制腾房过程特别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十数人全程见证,并在“今日头条”南阳中院平台进行同步直播,吸引了近8万人观看实时直播。(杜明 马骏 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