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上午,邓州市构林镇袁岗社区一居民慌慌张张跑到离家不远的构林派出所值班室,说家里闯进来一只大鸟,怎么也撵不走。
闻讯,构林派出所民警刘翱、王闯立即赶往居民家中。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这位“不速来客”疑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经拍照由专业人员识别,该鸟确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随后民警对该猫头鹰进行检查,发现其并未受伤,具备飞行能力,随即联系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经了解,这只猫头鹰体型较小,为雏鸟。由于猫头鹰是夜行动物,白天的行动能力较差,雏鸟经常会在学习飞行的过程中掉落到地上或走失。若小猫头鹰未受伤,可到野外直接放生,猫头鹰妈妈会通过叫声寻找到它。
随后,民警带领这只迷路的小家伙到野外进行放生,让其重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希望大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切勿捕猎野生动物,也不要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如果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请与公安机关联系。(杜明 刘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