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周六,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赵硕法官的办公室里依然是一番忙碌的景象,在赵法官的督促下,李某偿还了拖欠的工程款,案件执结。
2014年,李某在镇平县老庄镇开发房地产,王某组织人员为李某修建房屋。2016年4月份,李某向王某出具一份欠条。李某于2017年1月向王某转账10000元,2018年2月向王某转账5000元,剩余155574.7元未还。经过审理,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工程款155574.7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然没有履行义务。
赵硕法官在承办该执行案件后,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法律文书,李某依然我行我素,不予理睬。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有一辆轿车。经过认真查找,将李某堵了个正着,李某被带回了法院,轿车被扣押,赵法官要求李某在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0月26日,在法官们的见证下,李某履行了偿还义务,案件执结。王某握着赵法官的手一直连连道谢:“有了这笔钱,我可以给工人们发工资了,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执行干警们白天忙着办案,晚上挑灯夜战,继续补充录入执行信息、整理执行案卷等。不管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只要得到案件信息,他们就会立即出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节假日,在我们休息的时间,他们会抓住被执行人思想上松懈的这一时机,加班加点抓“老赖”。他们的艰辛付出不为人知,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品味。尽管如此,他们依旧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全力兑现自己的庄重承诺。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品味。尽管如此,他们依旧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全力兑现自己的庄重承诺。(杜明 王淼 王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