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李法官,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我不知道啊,我需要做生意,银行账户不能被冻结,我马上就还钱,请赶紧帮我把账户解冻了吧。”
10月31日,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银行账户,成功执结一起案件,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90000元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仝某于被执行人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并主持调解,促成二人达成协议:被告刘某自愿分别于2018年12月30日前、2019年3月30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分别归还欠款3万元。如其中任意一期逾期偿还视为欠款全部到期,原告可自逾期之日起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全部欠款。调解书生效后,刘某仅仅支付了3万元,仝某无奈之下向南召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李闪闪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为尽快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李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到了刘某名下一银行账号内有10000元存款,并依法冻结了刘某所有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及财付通。就在刘某的账户被冻结后,出现戏剧化的一幕,该账号又汇入100000元。刘某竟对此毫不知情,李法官打电话通知了他,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还要做生意的刘某一刻也不敢耽搁履行了全部借款,至此,案件得以执结。(杜明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