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午,南召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执行院领导张晓峰及8名执行法官到达浙江省余姚市迅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李某和黄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1月,李某因信用问题无法采用按揭贷款方式购买车辆,遂以黄某名义购买一台裸车价款为人民币148000元的轿车。购车后,该车由李某占有使用,后因其他原因,李某又多次向黄某借款。2018年,黄某认为李某无能力还款,遂将小轿车从李某处开走自己使用。其后,黄某将此事诉至南召法院,请求依法判令李某立即归还剩余借款共计70561元。经南召法院依法审理,支持了黄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李某却一直没有主动履行判决内容。
案件进入到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李某仍拒不履行,仅仅表示自己在外地无钱还款。11月5日中午执行法官们抵达李某工作地余姚市某足浴店。根据申请人的描述,法官在门外见足浴店大堂经理与申请人所描述的李某特征相似。为避免打草惊蛇,大家决定派两名身材魁梧的法官佯装成客户要办卡,进入店内设法接近李某。
在与大堂经理搭上话后,执行法官说:“咦,我看你好眼熟,像是家乡的人,你是姓李吗?”“是的是的,就是姓李。”确认该大堂经理姓李后,执行法官继续追问“是某某吧?!”“您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话音一落,两名执行法官左右搂着李某的膀子,“老乡啊,出来跟你说两句话。”
三人迈出足浴店大门后,南召法院执行法官向李某亮明了身份,并对李某采取了强制措施,督促其还钱。李某此刻仍负隅顽抗,表示自己没钱,无力还款。但经调查,李某微信支付账单中存在着数笔高额现金往来。随后,张晓峰及另外八名执行法官轮番上阵对李某做思想工作,一面动之以情唠家常、谈人生,一面晓之以理,告知李某如果坚持不归还借款将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以后的发展前途以至于寸步难行,甚至会构成拒执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李某震慑于司法权威,后将借款及罚款共计80000元履行完毕。(杜明 范海涛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