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人民法院对一借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江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2017年6月,江某因做水产品生意资金紧张,向周某借款人民币6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期1年并支付周某相应利息。借款到期后,周某多次向江某讨要欠款,但江某绝口不提此事,次次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还款。周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其诉诸内乡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江某偿还周某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江某还是一拖再拖,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周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却发现江某为躲避执行已经下落不明,只好向其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经过对江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也未发现江某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通过摸排线索继续寻找被执行人江某的下落。
11月19日上午9点多,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接到周某举报电话,得知江某在某某饭店吃早餐。通完电话后,执行法官便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对其耐心释法,劝其履行还款义务,因江某仍然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内乡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杜明 张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