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没想到能够当庭拿到钱,这多亏了刘庭长的耐心调解!以前跟老李的不愉快啥都不提了,我们以后还是好伙计!”原告张某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11月19日下午,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当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让两名因为钱而闹得不愉快的老伙计重归于好。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在新疆干活时经老乡介绍相识,被告李某因做生意需要,于2008年2月14日向原告张某借款30000元,并向原告张某出具了借条。借款至今十多年间,原告因需要用钱多次向被告追要欠款,但被告李某做生意赔了钱,一直未能偿还。双方因此渐生间隙,产生了矛盾。原告张某将被告李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唐河县法院桐寨铺法庭刘法官通过调查了解,认为双方本是多年的朋友,若能调解解决,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那么对双方的情感和利益都是最大程度的保护。于是在案件庭前调解阶段,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诉辩意见。原来被告李某并不是不愿意偿还借款,主要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偿还能力,希望可以分期还款。而原告认为被告不守信用,故意拖欠借款,双方才陷入僵局。于是刘法官当场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引导和劝说,将矛盾成功化解,最终原、被告双方在开庭前摒弃前嫌,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当庭通过微信向原告张某偿还了1.5万元,下余款项按照协议约定分两次于2020年6月10日前偿还完毕。乡里乡亲放下恩怨“钱仇”,双方当事人都难掩心中喜悦,纷纷表示以后有话好好说,困难都要相互理解。诉讼不是目的,化解群众矛盾才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重要作用。(杜明 唐淼 吴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