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淅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设置在县城中心文化广场,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松果共享电动车案件并当庭宣判。现场围观开庭的群众把巡回法庭围的水泄不通,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今年7月10日凌晨3时左右,家住湖北老河口的张某驾驶一辆货车在途经淅川县德威书院附近时,看到路旁停放着两辆松果共享电动车,环顾四周没发现有行人经过,便心生贪念,顺手将两辆共享电动车装进货车盗走。回家后,因无法扫码激活车辆,妻子又不停的劝其不要做傻事,张某只好委托朋友将“小黄车”当天运回淅川县,并于次日到淅川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我也是鬼迷心窍,想着顺手弄两辆电动车回去,没事能和媳妇骑着转转……。”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真不知道这小伙子脑子怎么想的,咋就不知道这小黄车弄走又骑不成,而且还有定位,这下可好了。”围观的一位大妈听完后连连感慨。
经法庭依法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处拘役1个月,罚金1000元的处罚。
法庭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松果共享车辆是为了方便群众百姓日常出行的,不能随意毁坏、私自霸占。遵纪守法,才能更好前行!据了解,这是该院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通过组织法官开展宪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弘扬法治精神。当天,该庭还同时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刘某某抢劫出租车案件,并当庭宣判。(杜明 张天一 张森 张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