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法官连一口水都没有喝,替我们要回了工钱,真是太感谢了,法院真是老百姓的靠山......”。12月5日下午,13名工友冒着严寒,来到桐柏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了刑庭法官的手中,感激地说道。
事情要从五年前说起。2014年4月,桐柏县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公司被迫停产后,安排了李某某等13名职工留守厂区,但至2015年5月,一直未支付留守人员工资,共计37万余元。
2016年11月28日,桐柏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13名工人反映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向公司法人代表寇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寇某拒不整改,劳动保障监察局遂将此案移交桐柏县公安局。桐柏县公安局于2017年8月28日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以被告人寇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审查起诉。
然而,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寇某于2016年7月22日向桐柏县法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由于公司未选定破产管理人,该破产申请一直未能受理,直到2018年6月7日,桐柏县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受理公司的破产申请,并于2018年9月28日作出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破了产,工资却没拿到。2017年7月,13名工人向桐柏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做出民事调解书,双方约定于2017年12月31日将拖欠工资付清。2017年9月9日,寇某被郑州铁路公安局郑州公安处民警抓获,9月12日被桐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3日被取保候审。
桐柏县法院刑事立案后,迫于压力,寇某先期支付了9万元拖欠工资,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寇某先后分7次将拖欠的工资款全部打到破产管理人账户,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杜明 贾吉振 王致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