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旗县公安局赊店派出所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
11月15日,赊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丢失一黑色皮包,内有古钱币、古玉、纪念币、铂金戒指等物品,价值在1万元左右。接警后,民警杨超、陈文志迅速开展调查,根据报警人的陈述和举证,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后,经仔细甄别,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孙某某。民警依法将二人传唤至办案中心。经审讯,二人很快承认其盗窃皮包的违法犯罪事实,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懊悔。
12月6日,赊店派出所接到群众刘女士(化名)报警称其手机被盗,支付宝内的现金被盗刷2万元。接到报警后,民警到支付宝后台进行查询,发现钱被转向一个名叫张某的支付宝账号上。经询问,报警人刘女士(化名)称其幼儿园内一名教师宋某于与一名叫张某的女子相识,并在案发时宋某于和张某共同外出,民警立即将宋某于传唤到案,在种种证据的证明下,宋某于承认其事先借用朋友张某的支付宝账号,准备有机会将刘女士(化名)手机盗走,将其支付宝现金盗刷的犯罪事实。
12月7日,群众张某来到赊店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据了解,当日中午12时许,受害人张某在赊店镇某银行取款后,将银行卡遗留在自动取款机内,而之前他为了方便,就把取款密码写在了银行卡背面。不久,张某便收到银行的取款短信,提示他的银行卡已被提取4500元。
接报后,赊店派出所民警张鹏、杨子路立即展开侦查,经调取银行监控发现: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时带着口罩掩饰自己的面部。之后民警对嫌疑人作案后可能途径的路段监控进行调取,仔细甄别排查、循线追踪,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终于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踪迹。12月9日上午,民警找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并成功将其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张某面对失而复得的现金,连声对民警表示感谢并称赞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民警提醒:
一是临近年关,盗窃类案件进入高发期,市民出门在外需提高警惕,尤其是在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公交车、菜市场、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务必将财物放在视线范围内,并拉好衣服与背包的拉链,多多留意身边的陌生人。
二是平时不要将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一起,设置密码的时候不要让密码有迹可循,比如生日号码,电话号码等,更加不能为了怕忘记密码将密码写在银行卡背面。
三是做好技术防盗,舍得安全投入。门窗加固对预防入室盗窃很重要,安装防盗门、防盗锁一定要选择质量好、安全系数高的产品。
四是要保护现场。在发现家中财物被盗后,户主要及时拨打110并将情况向民警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