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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法院:借钱不还朋友反目 法院强制拘传当场履行

宛城区法院:借钱不还朋友反目 法院强制拘传当场履行
2019-12-17 16:29:38 来源:中华网河南

被执行人向朋友借款10000元长年不还,双方反目成仇还闹到法院,执行干警催其还款时她谎称人在外地,之后拒接干警电话。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刚开完会的被执行人余某强制拘传。在执行威慑下,余某当场将欠款还清。

被执行人余某与申请人张某是朋友,2015年余某与案外人杨某向张某借款20000元。杨某出具借条一份,余某为担保人,约定两个月后还款。借款到期后,余某和杨某未还款。2017年11月份,余某和杨某约定该20000元债务由余某和杨某分别向张某偿还10000元,并各自向张某出具欠条一份。余某在借条中约定于2018年2月份偿还借款。到期后余某未偿还,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余某偿还张某欠款10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余某名下银行账户。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余某,余某声称自己在外地,等数日后回到南阳就还钱。一周后执行干警再次联系余某,余某拒接电话。

12月13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在余某公司将余某强制拘传到法院。得知不履行就要被拘留后,余某当场将欠款全部履行。

执行干警对其批评教育后,解除了余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杜明 周勤 高厦)

标签: 宛城区 法院 借钱不还

(责任编辑:王怡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