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1日,被告王某从原告史某处借款13400元。借款到期后,王某拒不偿还。史某向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19年10月31日前付清欠款。但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时,王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1月7日,史某向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该院执行干警多次说理释法、沟通调解,王某仍然拒不履行。2019年12月7日早上七时许,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准备将王某拘传至法院,但其家属表示王某不在家,执行干警也未发现王某身影。此时,被执行人的儿子对执行干警说:“警察叔叔,我爸爸躲在卫生间呢!”通过孩子的指引,执行干警在卫生间发现王某并顺利将其拘传至法院。最终,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欠款全部履行完毕。(杜明 王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