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2日下午16时许,邓州市公安局陶营派出所接到都司群众罗先生上门求助,称自己在陶营街一家饭店吃饭时,不慎将自己的背包遗忘在饭店内,发觉背包遗忘后返回饭店时已经不见背包的踪迹,背包内装有今天在陶营街售卖莲菜所得的2000余元现金和充电宝等物品。
接到群众求助后,民警首先安抚失主的情绪,并对罗先生丢失背包的详细过程进行询问。对事情的经过进行详细了解后,民警苏智毅带领辅警前往事发饭店,对饭店及其周边进行走访,当即锁定了一辆浙江牌照的轿车,随后民警通过多方信息查询,并对车主关联的商铺进行走访询问,终于联系上了车主并带领车主和车辆前往派出所。
经了解,车主及其家人吃完饭后,车主70余岁的奶奶以为是自己孙儿的背包,于是顺手将背包带走。了解到是一场误会后,车主在前排找到背包并归还给罗先生,在民警见证下,罗先生对背包进行查看,经清点背包内装的现金和物品均未动。罗先生对民警热心找回背包和售卖农作物辛苦所得的行为一再表示感谢!(杜明 张占书)